长安汽车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背景和目的
实施背景:
- 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随着全球对环保和节能的重视,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发展。长安汽车作为国内重要的汽车制造商,需要借助股权激励计划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应对市场竞争。
- 公司战略转型:长安汽车积极推进新能源、智能化战略,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需要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员工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实施目的:
- 提高员工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 吸引和留住人才: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同时留住现有核心人才,以保持公司的竞争力。
-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升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
长安汽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根据
和
的材料,长安汽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具体激励对象和数量如下:
首次授予:
- 激励对象人数:1292人
- 授予数量:7890.49万股
预留部分:
- 激励对象人数:416人
- 授予数量:2206.70万股
长安汽车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和时间
行权条件:
- 业绩考核:激励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包括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具体条件如下:
- 净利润增长率需达到一定水平,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平均水平及75分位。
- 净资产收益率需达到15%以上。
- EVA(经济增加值)需为正。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需达到95%以上
。
行权时间: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的36个月、48个月、60个月
。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解除限售条件在材料中未明确提及,但通常情况下,预留部分的行权条件和时间与首次授予部分类似。
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