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电子诉讼材料时,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工作
- 电子证据材料:确保所有证据材料都已经数字化,并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
- 证据清单:制作一个详细的证据清单,确保每项证据都有序编号,并与电子证据材料相对应。
- 材料命名:为每份材料命名,确保命名准确反映材料内容,且与证据清单中的标题一致。
2. 材料上传步骤
- 通过指定平台上传:使用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包括网页端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一网通办政务平台、移动端“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网上递交。
- 按照材料性质上传:将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等与证据材料分别上传至不同目录内。
- 上传顺序: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将每一组(件)材料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并确保文件命名与证据清单中的标题一致。
- 上传目录:确保上传至正确的文件目录夹项下,例如“原告举证材料”目录内上传网上立案证据材料及其目录清单。
3. 注意事项
- 确保文件格式正确:上传的文件格式应符合平台要求,通常为PDF格式。
- 遵守命名规范:文件名应简洁明了,反映材料内容,如“借条一、借条二”等。
- 确保材料完整:所有必要的材料都应上传,确保完整性。
- 按照规范操作:避免将不同性质的材料混在一起上传,例如将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合成一个文件上传。
- 保持一致性:证据名称、顺序须与证据清单中所列的证据一一对应。
- 注意文件大小:如果文件容量过大无法上传,可以考虑先对纸质材料拆分成两组(件)以上再进行扫描上传。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电子诉讼材料的上传过程规范、准确,提高立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