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我们为您梳理以下重要信息:
一、双重赔偿的法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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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法律支持:当交通事故符合"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最高法司法解释均确认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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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互补性:
- ▶ 禁止重复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丧葬费(已由交通事故赔付的,工伤保险不再支付)
- ▶ 可叠加项目:误工费/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工亡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等

二、具体赔偿项目对照表(死亡情形)
赔偿类别 |
交通事故赔偿 |
工伤赔偿 |
丧葬相关 |
丧葬费(受诉地标准)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社平工资) |
死亡补偿 |
死亡赔偿金(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
亲属抚恤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资比例) |
精神补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无 |
三、实务处理流程
- 证据固定:立即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非本人主要责任
- 并行申请:
- 向肇事方/保险公司主张交通事故赔偿
- 同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材料衔接: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判决书需作为工伤认定补充材料提交

四、常见争议误区
- 律师认知差异:源于对《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片面理解,该条款仅限制医疗费重复索赔,并非禁止其他项目双重赔付
- 赔偿计算技巧:工亡补助金采用全国统一标准(2024年度为1,074,920元),而死亡赔偿金按安徽城镇居民标准计算(2024年芜湖为488,200元/年×20年=9,764,000元),两者可叠加
建议行动方案:
- 立即启动工伤认定程序(1年内有效)
- 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原件(涉及交叉赔付项目)
- 建议委托同时熟悉交通事故和劳动仲裁的复合型律师代理
需要特别注意,丧葬费的实际赔付将采取"就高补差"原则,即先由交通事故责任方赔付,不足部分再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