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是指驾驶者基于善意,无偿允许他人搭乘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同于商业拼车,纯粹出于互助目的,在现代社会中日益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在"好意同乘"情况下发生事故时,若驾驶者无重大过失,可适当减轻其责任。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善意驾驶者的权益,又确保了乘客获得基本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互助精神。
在一起案例中,驾驶者为避让突发情况导致车辆失控,造成搭乘者受伤。由于驾驶者无重大过失,法院依据《民法典》减轻了其赔偿责任。相反,在另一起酒后驾驶的案例中,因驾驶者存在重大过失,未能获得责任减轻。
为避免纠纷,驾驶者应:
乘客也应注意:
这些预防措施不仅能降低事故风险,也为可能发生的责任认定提供依据。让我们在享受互助便利的同时,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