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们访问网站时,实际上都在进行一场信息共享的协议。网站提供所需的页面内容,作为回报,用户需要提供个人数据。这些数据可能仅是浏览cookies,但随着定向广告的兴起,这种默认的数据交换越来越偏向网站方获益。虽然有人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如一位用户成功起诉了Facebook的广告追踪行为,但在数字时代,我们需要一个更系统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自由倡导者多克·塞尔斯(Doc Searls)起草了一份"机器可读个人隐私条款标准草案",该方案被称为"我的条款"(MyTerms)。据科技新闻网站ArsTechnica报道,这一提案为互联网浏览提供了全新的协议方式:用户可以预先设置个人可接受的条款,将其作为所有在线互动的基础。
这一理念将用户置于协议的主导地位。如果网站需要更多权限,必须明确告知其用途并获得用户同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直接索取。该文件自2017年开始制定,完整版本即将发布。
这一机制可能面临与当前相似的挑战。网站可能会要求超出用户预设的权限才能访问内容,类似现今普遍存在的cookies确认提示。但是,将控制权交还给用户至少确立了以用户为中心的基准线。
如果得到广泛采用,用户可能会更倾向于选择遵守该协议的网站。那些对用户隐私更加尊重的网站可能会因此获得竞争优势,从而推动更多网站效仿。
该计划计划采用类似创意共享的客户共享机制作为基准。虽然在当前环境下这一设想仍显理想化,但让用户提前做出选择,至少能够提高他们对个人数据使用的认知和理解。